地理标志主要用于指定农产品、食品、葡萄酒和烈酒、手工艺品和工业产品(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516条)。借助地理标志,我们知道产品的原产地以及对消费者重要的品质,这在销售产品时非常重要,对于推广区域品牌并提高商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很重要。例如,在逛商店时,我们经常在许多产品的包装上看到其产地的标识:“克拉斯诺达尔茶”、“巴什基尔蜂蜜”; “沃洛格达黄油”、“图拉姜饼”等
但是,尽管地理标志类似于产品原产地名称并具有类似的法律保护,但它们之间存在显着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差异取决于熟悉程度、产品特性对当地条件的依赖性,或者例如生产阶段的重要性(如果在具有独特条件的地区可以获得具有该地区特有的质量特征的原材料,则可以认为一个阶段是重要的)。
对于地理标志的国家注册,产品不需要具有特殊性能。产品具有能够让购买者与其原产地产生关联的特征就足够了。此外,不需要专家对产品中是否存在这些特殊性能的意见,并且在描述影响产品特性形成的生产阶段时,只能指出其中之一。
在收到地理标志保护文件后,其所有者可以在标签上使用两种形式的保护标志:口头名称的形式(“注册地理标志”、“受保护的地理标志”、“注册地理标志”)和标志的形式。请注意,禁止在标签上添加有关产品原产地的虚假信息。
对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在生产具有特殊特性的商品的能力存在的整个期间内有效,并在该机会消失并且该产品不能具有国家标志登记册中规定的特性时终止。
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产品原产地名称被分配给其特殊性质仅由给定地理区域的特征以及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例如,特定类型的土壤、湿度和该地区特有的影响产品质量的其他因素)决定的商品。此外,产品生产的所有阶段都必须在该区域进行。
与地理标志相反,获得产品原产地名称需要政府机构和国家注册的结论。其保护方法与侵犯商标权的情况相对应(承认专有权、损失赔偿、金钱赔偿、终止不正当竞争者的活动等)。
应当指出的是,多人可以注册与同一领土内生产的相同商品有关的商品原产地名称。
基于上述情况,产品原产地名称作为知识产权客体被认为比地理标志更为复杂,并且在向 Rospatent 注册时,有必要表明产品生产的所有阶段,并且必须与特定领土相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