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以下简称“主体”)通过在 erfis.ru、erfis-ip.com 网站上发送服务咨询请求以及在个人帐户中注册,即表示同意处理个人数据(以下简称“同意”)。主体根据其意愿和自身利益自由行事,并确认其法律行为能力,同意 Erfis LLC(TIN 7804564715,地址:195256, St. Petersburg, Butlerova Street, 13-687,以下简称“管理员”)根据以下条件处理其个人数据:
同意处理以下个人数据:
姓氏、名字、父名;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管理员对个人数据的处理是指对个人数据的一个或一组操作,包括个人数据的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更新、检索、使用、传输(分发、提供、访问)、阻止、销毁。
管理员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以混合方式进行:使用或不使用自动化工具。
主体同意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数据:
受试者识别;
与主体的交互,包括发送有关管理员服务的通知、请求和信息,以及处理主体的请求和申请;
行政长官签订和执行提供服务的合同。
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过时或不准确,个人数据主体有权向管理员发送屏蔽或删除其个人数据的请求。个人数据主体或其代表可以通过向管理员发送书面声明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erfis.ru 来撤销同意。
在为向主体提供服务或以其他类似方式执行主体与管理员之间的协议所必需的情况下,主体同意管理员将其个人数据传输给第三方。
管理员采取必要且充分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来保护主体的个人信息免遭未经授权或意外的访问、破坏、修改、封锁、复制、分发以及第三方的其他非法行为。
主体的同意的有效期是无限的,但是,主体有权随时通过向Erfis LLC发送书面通知来撤销该同意,通知的地址为:195256, St. Petersburg, Butlerova Street, 13-687, 至Erfis LLC,注明“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管理员将在收到本通知后 20 个工作日内删除您的个人数据。
如果个人数据主体或其代表撤回对个人数据处理的同意,并且存在 2006 年 7 月 27 日第 152-FZ 号联邦法律《关于个人数据》第 6 条第 1 部分第 2-11 款、第 10 条第 2 部分规定的理由,管理员有权在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