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版物是乐高公司法律历史回顾的延续。前面的部分专门讨论了乐高积木作为一项发明,今天我们将研究积木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
首先,我们来谈谈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什么。
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设计(外观);因此,法律保护的对象只是产品外观上满足审美需要的细节。因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范围不包括其存在以实现特定技术功能为条件的部分。例如,在注册十字螺丝刀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时,螺丝刀的十字头仅出于技术功能,而手柄的独特设计是为了满足审美需求,因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将仅延伸至手柄的独特设计。
最初的乐高积木没有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获得专利,因为在它们注册时,瑞典还没有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1],此外,对本发明的法律保护似乎是足够的。
当本发明专利的法律保护到期时,乐高公司开始考虑将新版本的积木注册为工业品外观设计。
最有趣的是在光滑表面上包含四个外部突起的构件的历史。 2010年,乐高公司获得了该积木的欧洲设计专利号1664368-0006(图1)[2]。
图1.工业品外观设计第1664368-0006号
2017年,德国公司Delta-Sport Handelskontor对授予乐高专利提出异议[3]。异议的主要论点是,专利块的所有特征仅归因于技术功能。
欧盟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异议,维持对该专利的法律保护。然而,欧盟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在2019年4月10日的裁决中认为,涉案专利相关产品的所有外观特征仅由该产品的技术功能决定,即确保该部件与其余设定元件组装的可能性。据此,乐高的专利被撤销。
第三审是欧洲普通法院,由于上诉委员会犯了两个错误,该法院推翻了管理局上诉委员会的决定[4]:
1)安理会无视法治。
《欧洲外观设计条例》规定,不能为产品设计授予专利,其特征仅由确保产品与其他元件组装的可能性的技术功能决定(第8条第2款)[5]。然而,在第 3 条中。该法规第 8 条规定,如果设计能够在模块化系统中重复组装或连接可互换产品,则可以授予专利。
适用第 3 条第 3 款的例外情况的问题。上诉委员会未审议该条例第 8 条。
2)委员会忽略了突出物周围存在光滑表面的事实。法院承认突起的存在是由于技术功能,但可以设计除光滑表面之外的块区域,即光滑表面是由于设计师的创造性决定。
基于上述论点,上诉委员会的决定被推翻,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法律保护得以保留并有效至今[6]。
乐高公司还拥有其他工业设计,例如,截至撰写本文之日,欧盟有效的工业设计专利有 205 项[7]。
来源列表
1.
Lundahl J.保护形式之间边界区域中的乐高积木。 – 2005 年。S.-26;
2.
https://euipo.europa.eu/eSearch/#details/designs/001664368-0006
3.
https://curia.europa.eu/juris/documents.jsf?num=T-515/19
4.
https://curia.europa.eu/jcms/upload/docs/application/pdf/2021-03/cp210048en.pdf
5. Council Regulation (EC) No 6/2002 of 12 December 2001 on Community designs;
6.
7.
https://euipo.europa.eu/eSearch/#advanced/designs/1/100/n1=ApplicantName&v1=Lego%20A%2F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