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商标 经常使用 未受保护的元素,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483 条第 1 款 不具备辨别能力。其中之一包括具有以下属性的元素:已普遍用于指定某种类型的商品”。这些元素通常被不同的制造商长期用于同一产品,因此消费者开始将其与制造商联系起来,而是与某种类型的产品联系起来。因此,此类标记不能再用作区分产品或其制造商的手段。它们成为商品的特定概念,其中我们可以区分材料(服装、建筑产品等)和不具有物质形式且与服务相关的无形商品(例如,例如,我们可以引用第 405828 号商标,其中与 ICGS 第 16 类商品(印刷品、参考书)相关的文字元素“YELLOW PAGES”不受保护,因为该短语指的是已普遍用于指定印刷品的名称。
表征特定活动领域或特定行业的图形图像形式的普遍接受的符号不具有显着性,因此不能受到保护。 (例如,标有带有“蛇”或“十字”等不受保护元素的商标的医疗设备).或特定科学技术领域使用的术语 (例如,与通信设备等相关的商品相关的元素“调制解调器”).此类别还包括在化学或其他行业中使用的商标中不受保护的元素:Mg+、K+等、货币符号(€、$)等。
必须记住的是 表明产品类型和属性的元素不具有显着性 (例如,第724029号商标,其中“NATURAL COSMETICS”字样不受保护,因为它们表明了产品的类型和属性),以及商品的质量、数量、用途和价值。不受保护的元素还包括指示产品生产或销售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的元素。
如果商标中的要素代表主要由其属性或用途决定的商品形式,则这些要素也不受保护.例如,第33类(葡萄酒)的第735887号商标,其中瓶子的形状被标明为未受保护的元素或天然产品(蔬菜、水果、植物等)的图像。
最后,我想补充一点,上述所有要素如果不占据主导地位,都可以作为不受保护的要素包含在商标中,并且商标本身可以在Rospatent成功注册。但在开发时,重要的是要知道哪些要素没有独立的法律保护以及它们在名称中应占据什么位置。因此,要成功注册不具有显着性元素的商标,需要专业人士的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