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侵犯商标合法权利人权利的案件,往往会造成物质和名誉损失。然而,在这种情况下,违法者所遭受的损失也不会少,因为他可能会因为在假冒产品或提供服务中使用他人的商标而被追究责任并面临数百万美元的罚款。

为了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并有效、合法地使用它,有几种方法,我们将在本文中考虑。

由于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可以由著作权人自行决定处分,因此可以以互惠互利的方式将其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例如,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双方的利益是版权持有者(特许人)通过收购者(特许经营者)的贡献增加其收入,并以其为代价提高其品牌的知名度。特许经营商有机会以知名品牌(或正在成名的品牌)快速开设业务。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商标使用权、企业形象和生产秘密被转让。也就是说,被特许人有机会使用特许人的技术和标准合法开展业务,并使用其商标。该协议规定了购买特许经营权时的一次性付款、特许权使用费的数额和频率,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的期限和提前终止的理由,确定了互动的程序和协议的有效范围。签订开放式合同的,其有效期取决于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该协议连同必要的文件和国家费用支付确认书被发送给 Rospatent,2-3 个月后,申请人可以收到结论和注册通知,特许经营商获得合法开展业务的权利。

商标所有者可以根据转让协议(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 1488 条)转让商标注册的所有商品/服务或其中部分商品/服务的专有权。转让协议规定了商标注册证书的数据、权利获得者的费用和支付程序以及商标转让的条件,并提交给 Rospatent 并确认费用支付。 Rospatent 的注册期为 3 个月。

如果合同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可能导致消费者对产品或其制造商产生误解,则不允许这样做。

在签订许可协议的情况下,版权持有人保留商标权,而收购方并不成为该商标的所有者,而仅获得该商标的使用权。

与转让协议一样,许可协议只能与法人实体或个体企业家签订。该许可可以是排他性的,仅允许一个人使用该商标,也可以是非排他性的,如果版权所有者(许可人)已为不同的企业家颁发了多个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缔约方独立制定并在文件中反映使用商标的条件(将使用该商标的服务和商品清单,以及转让许可费的金额和程序)。在某些情况下,会起草一份附加协议,这可能反映了条件的变化。根据许可协议,商标的转让可以在不超过商标权有效期的任何期限内进行。如果违反商标使用条款或合同任何条款,可以提前终止。

将许可协议连同一整套文件(费用支付指令和注册申请)提交给Rospatent进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