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的主要目标是创建将为其作为知识产权客体提供法律保护并将其与其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分开来的包装或产品设计。
在购买之前,购买者关注产品的包装或设计——形状、颜色设计、原创元素、创造所提供的产品的独特形象并允许消费者将其与不同制造商提供的其他产品区分开来的一切。
通常,独特的设计有资格作为工业设计和/或商标受到保护。在某些情况下,产品外观设计可以作为实用新型受到保护,但它还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新颖性。
因此,产品的外观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 作为商标,它是一种文字、图形、组合或三维名称,用于个性化商品和服务。商品包装作为代表商品形状的三维商标,只有具有显着性才能注册,使一个制造商能够区别于其他制造商;
-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由此产生的专利专门针对产品的外观提供法律保护;
-如果产品具有技术新颖性,则可作为实用新型。
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和/或商标注册证书的版权持有人可以是个人(例如,具有个体企业家身份)和法人实体。
著作权人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初始为10年,续展次数不限(即无限期)。
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延长至25年,可四次续展(最初专利期限为5年)。
侵犯商标专用权是指试图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令人混淆的相似名称。
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专有权的侵犯是指第三方在产品中使用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所有基本特征或一组特征,这可能会误导消费者。
表中列出了两种法律保护方法,各有其优点和缺点。
| 具有法律意义的行动 | 商标 | 工业设计 | |
| 属于个人 | 否 | 是的 | |
| 法律保护期限 | 10年或以上(无限制) | 25年 | |
| 活动类型的限制 | 是的 | 否 | |
| 取消 | 在不使用的情况下 | 可能 | 不可能 |
| 由于缺乏新颖性 | 不可能 | 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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