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标对于企业在商业领域成功发展的重要性已广为人知——商标可以使一个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另一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从而提高消费者对企业的认知度,将企业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并保护企业免受假冒。  

一般来说,名称不仅广泛用于商品、包装、广告服务时,而且还广泛用于官方信笺、标志、展览、交易会等展示展品时。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一个商标能够引起购买者与该公司的商品或服务的强烈联想,并在市场上广为人知,那么它就可以成为该公司的品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品牌是一个宣传良好、广为人知的商标。

然而,公司越有名,它就越容易成为不择手段的竞争对手的目标,这些竞争对手试图使商标全部或部分商品/服务无效。

实践中,因竞争对手非法使用未及时注册的商标而引发法律纠纷的情况较多,甚至会导致业务损失。

创建商标时有哪些风险?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考虑竞争对手对国家注册后三年未连续使用的商标所有人提出的索赔。

但注册商标被撤销的风险也可能因其他原因而产生。因此,最近版权所有者收到的来自互联网上免费提供的图像和字体的作者的索赔数量有所增加。

因此,所有者对指定拥有专有权的事实可能并不意味着他对商标中包含的图像(徽标)或单词中使用的字体拥有专有权,因为图像和字体可能是另一作者的知识产权(IP)的对象。

跟踪版权并不总是可能的,因为其对象不受国家注册(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除外,其可以应版权所有者的请求进行注册)。因此,收到有关图像或字体专有权的索赔的可能性增加,并且在法庭上质疑作者身份相当困难。

作为版权对象的字体

字体被分类为IP对象,因为它们是在有形介质上制作的图形作品并且未在Rospatent注册。作者有权自行决定处置其创作的字体。他只需声明自己的作者身份就足够了。

另一种情况是可能的,即商标开发商使用了公共领域的字体,但没有检查其许可证的可用性。在这种情况下,注册商标是其所有者的财产,但其元素(例如字体)可能受他人拥有的版权的约束。

当前雇员参与字体或标志的开发时,尤其经常会出现利益冲突。如果他提出索赔,就有可能解决有争议的情况,因为根据俄罗斯立法和既定的司法实践,知识产权对象是在服务中开发的,并且是前雇员职责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他将被拒绝满足要求。提出这样的索赔实际上是为了剥夺他使用俄罗斯联邦立法所保障的商标的权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重要的是首先与字体或图像的作者签订协议,规定此类冲突并规范知识产权。

也就是说,为了避免诉讼,即使在指定开发阶段,与雇员就所创建的知识产权对象的权利分配达成协议也很重要。

对于公共领域的图像和字体的使用,在开发阶段创建商标时,需要征求作者同意使用和/或签订书面许可协议。否则,可能会因非法使用他人知识产权而被提起诉讼,从而可能导致大量产品退出流通,给企业造成实际损害,进而产生额外成本。

总之,我想指出,及时解决知识产权客体发展阶段的权利分配问题并获得法律保护极为重要。这种方法的成本将远低于法院因非法使用属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项目而判处的金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