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认真进行 专利研究 对确保企业未来生产和发布新产品的竞争力发挥基础性作用,并且是在对专利信息来源和其他信息资源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些信息资源包含关于新技术对象的科学技术信息、与新产品开发相关的信息、市场发展的状况和前景。

     通常,专利研究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规划对新技术对象的科学研究,预测其开发和进一步生产的可行性;

-规划新产品的工业规模生产并确定其出口的可行性;

-解决向工业产权新对象授予专利保护、销售和获取其生产和销售许可证的问题。

     应当指出的是,专利研究不仅包括研究新技术对象的技术水平并确定其发展方向,研究市场上为其生产的企业的研究和生产活动的方向,识别当前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领域的要求,还包括对当前专利状况的分析。

     此外,作为专利研究的一部分,进行了技术和经济分析,证实了用于创造新设备的技术和设计解决方案的选择,分析了其可专利性,并论证了在制造国和国外为其提供法律保护的可行性。

    还审查新技术对象的专利纯度,确定其在国外销售的可行性、其生产和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生产所需的设备和部件的购买等。

进行专利研究的基本规则和要求由 GOST 15.011-96“专利研究”第 6 条规定,包括:制定进行专利研究的任务,对专利和科学技术信息的检索、检索和选择的规定,对所选信息进行系统化和分析,总结结果并起草专利研究报告。

任务明确:课题及其代码、专利研究的目的、目标分析、工作性质和内容、工作执行人员及负责人、截止时间、报告形式。

     检索规则是通过专利、科学、技术和其他信息的资金进行检索的程序。其要求也符合标准:检索主题和国家、信息来源、检索深度和信息库名称。最常见的专利检索类型之一是主题(主题)检索。

     检索的主题可以是装置、工艺过程或物质,检索信息的国家的选择取决于专利检索的任务。例如,在检查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时,检索是在俄罗斯、白俄罗斯、美国、法国、英国、德国、日本、瑞士以及所研究的技术领域最发达的国家的基金中进行的。在审查新技术对象的专利纯度时,检索是在产品出口国或许可证出售国以及专利持有人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的国家的资金下进行的。

     检索的信息主要来源包括:国际专利分类(IPC)、国际工业品外观设计分类(IPDC)和合作专利分类(CPC)。

我想单独谈谈对新技术对象进行专利审查的重要性,必须在技术对象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确保这一点,包括研究工作阶段、对象的开发、现代化或设计阶段以及批量生产阶段。

     应当指出的是,物体的专利纯度是一个与专利的存在密不可分的概念,专利授予其所有者使用发明的专有权。在某一国家不受专利保护的项目,包括专利已过期的情况,在该国家有专利许可,但如果产品的至少一个元件拥有专利,那么整个产品就不能满足专利许可的要求。

     “专利纯度”的概念不应与“可专利性”的概念相混淆,因为前者是指技术对象(机器、设备等)和技术过程的法律财产,后者是指技术解决方案的法律财产,由将其认定为发明所必需的一组特征决定。

     基于检索结果,编制报告,其信息的呈现和设计受到GOST R 15.001-96的监管。专利研究报告按规定方式保存在经济活动对象的一套文件中。

     总之,应该补充的是,由于无法访问付费数据库、翻译问题和对所获得数据的错误解释以及缺乏准备报告的专业知识等,独立专利研究可能会变得复杂。因此,信任专家会更安全,以避免财务、声誉和时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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