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有效性从其优先权日(通常从提交申请之日起)计算。商标续展(延长商标专用权有效期)每10年进行一次,次数不限。  

如果商标注册是在商标注册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内提出的,则可以应版权所有者的请求进行商标续展。即从第9年开始到第10年,从第19年开始到第20年等等。

申请以规定的俄文形式提交,并在专利局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审议。

在提出申请时,版权持有人会发送一份支付商标专有权续展费用的付款指令,以及代表人的授权书(如果通过专利律师行事)。 

如果文件执行不正确,则 Rospatent 向版权持有者发送请求,版权持有者必须在 Rospatent 发送请求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必要的文件和/或对其进行所需的更改。

如果版权持有人没有时间提交申请,则可以在支付额外费用并完成申请后给予六个月的期限来提交申请。

在审查正确执行并及时提交的关于商标专有权延期的文件后,Rospatent 在商标注册簿中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发送关于其有效期延期的商标附录。

例如,如果商标的申请日(优先权日)为2018年7月24日,则您可以提交文件将商标专有权从2027年7月24日延长至2028年7月24日。

如果未按时提交延长商标专用权的申请,则在2029年1月24日之前,您可以申请额外六个月的期限以延长商标的有效期。